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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决“招工难”和“用工难”的实践与探索

来源:沂水人才网 时间:2013-10-31 作者:沂水人才网 浏览量:

莱城区自开展大项目用工年活动以来,为了解我区企业用工形势,进一步做好就业服务工作,更好地为企业发展、大项目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持,从2012年2月以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、人才交流中心等单位分成三个调研组多次进行调研,深入基层对各镇(街道)对全区劳动力资源和75家规模以上企业的用工情况进行了调研,并召集部分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,深入分析我区企业用工现状和存在的问题,现将主要情况介绍如下:

一、全区劳动力资源及企业用工情况

2012年2月份,全区共有13个镇(街道),719个行政村,总人口84万(农业人口49.7万,非农业人口34.3万)。其中,城乡劳动力35.6万人(农业劳动力32.8万人),占总人口数45.5%,(其中第一产业就业15.1万人,第二产业就业11.5万人,第三产业就业9万人)。城乡劳动力市内就业人数23.5万人,

市外就业务工6.7万人,市外来辖区就业1.07万人。全区目前有富余劳动力5200人。

根据抽样调查的情况,我区企业用工形势基本稳定,结构性缺工凸显。从行业用工需求来看,食品类缺2009人、机械类缺720人、钢铁类缺608人、矿产类缺223人、化工类缺139人、纺织类缺116人。从企业用工环境来看,大部分企业员工基本稳定,生产经营基本保持正常。员工待遇较好、用工规范的企业基本不存在用工难的问题。比如鲁豫起重机、生态洁公司、汇金公司等企业重视员工权益维护,职工队伍一直较为稳定。部分行业、企业因为工作环境差、工资待遇低、位置偏僻、招用人员条件高等问题遇到了“用工难”的问题。比如我区部分纺织、化工企业,员工流动率较大。从企业用工结构来看,按年龄分,以40岁以下为主。45岁以下员工占78%,46岁以上员工仅占22%。按技能水平分,以普工为主。普工占83.2%,初级工占11.1%,中级工占4.4%,高级工占1.3%。按学历分,高中以下占83.5%,专科学历占10.8%,本科以上占5.7%。75家企业中工资水平最高的为3400元/月,最低的为1200元/月,平均工资在1800元/月左右。

二、企业用工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

一)劳动力素质不高,结构性矛盾突出

一方面,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,企业缺员现象越来越突出,尤其是对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越来越凸显。另一方面,城镇富余劳动力、下岗失业职工和农村劳动力由于技能素质较低,找不到合适就业岗位。目前,区内劳动力存在“一低一高”现象,即:劳动技能较低,大多未经正规的职业技能培训,有一技之长的劳动力很少;年龄偏“高”,富余劳动力中大部分为40周岁以上的中、壮年劳动力,就业岗位选择余地小,劳动力素质与企业需求错位,不能满足企业用工需求,出现企业招不到工人、工人找不到工作的“用工难与找工难”并存的结构性矛盾。在调研中我们发现,在一些劳动强度大、条件相对较差的企业,一线工人的年龄大多都在40岁以上,企业未来的发展面临着员工年龄断层、青黄不接的尴尬局面。

(二)企业用工条件较差,对劳动力缺乏吸引力

一是工资待遇偏低。一些企业职工工资多年不变,增长幅度较慢,工人要求上涨工资的要求较为迫切。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过于狭窄,有的企业只给老员工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,对于新入厂的工人或临时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不够重视。二是企业环境较差。部分企业生产运营条件不尽人意,比如纺织企业有些职工需要处于高温高湿的工作环境中,橡胶企业当中在压延和硫化等部分工序的生产中,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。在座谈中,企业反映比较集中还有企业职工的交通问题,有些工业园区由于位置偏僻,目前的公交车辆还不能覆盖,给企业职工的通勤带来很大的不便。此外,由于工业园区多是近年来开始建设,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,文化娱乐场所缺乏,也影响了企业的吸引力。三是对职工缺乏培训。部分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识不强,认为如果让技术骨干外出参加培训,企业就不能正常地生产,还担心让技术骨干参加培训,职工学成之后会跳槽,所以骨干员工普遍缺乏外出培训的机会。

(三)就业观念落后,市场竞争意识淡薄

一是就业期望值过高。部分劳动力对于高素质、高层次的技术、管理型等工作岗位干不了,而对工作时间长、收入低、体力型特别是苦、难、脏、累工种又不愿意干,如城市环卫、搬运工等。二是就业市场化意识薄弱。部分劳动力寻找工作,大都通过亲朋好友帮忙介绍,不敢也不想进入劳动力市场进行双向选择,使他们无法较全面掌握劳动力市场信息和了解劳动力需求情况,丧失一些合适的就业机会。三是受传统生活方式影响。一些生活在农村,且家中有自己的耕地农民,还是愿意以种地为主。他们都希望闲时打工,忙时务农。很多农村妇女长期在家从事家务劳动,但她们也有转移就业的愿望,应该在农村就近多增加就业机会。

四)基层劳动力市场建设不完善,就业渠道不通畅

由于地方财政困难,加上镇(街道)、社区人员不稳定,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,农村劳动力未能充分享受到市场信息、就业指导等公共就业资源和服务。由于缺乏统一的用工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,使得企业虽然存在用工短缺,却不能及时将有关信息情况向社会发布,只是盲目地、各自为战地进行招工;而劳动力由于不能及时了解到企业用工需求,无法选择合适的劳动岗位。

三、下一步工作意见

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、民心工程、发展工程,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,积极构建政府、企业、社会“三位一体”的良好用工环境,实行政府引导、企业关心关爱、社会协调帮助,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,引导城乡富余劳动力向企业转移,以促进居民增收、企业发展。

(一)加强宏观管理,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作用

一是加快城镇化步伐,完善生活配套设施。大力实施工业化和城镇化双轮驱动战略,对于一些新兴的工业园区,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,改善公共交通条件,完善教育、卫生等生活配套设施,丰富企业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,解除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,使他们能够安居乐业干好工作。二是立足本地劳动力资源,培植企业储备用工。一方面,劳动保障部门要深入企业,通过开展“大项目用工服务年”活动,对我区企业全年用工计划进行调查摸底,并做好全县劳动力资源调查,充分挖掘现有劳动力潜力,建立企业用工和本区劳动力资源数据库;另一方面,要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,尽快将更多的普通劳动力转化为技能劳动力。发挥职业教育平台作用,整合民办培训资源,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设备,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,从根本上解决我区技术工人特别是高技能型人才短缺的问题。三是完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建设。政府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劳动力市场,确立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主体地位,为劳动者提供便捷有效的就业服务。职能部门要积极拓展劳动力市场的信息、招聘、代理、测评等功能,加快建立一个集信息收集、就业指导、职业介绍、交流协作、职业培训、社会保险于一体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。强化就业跟踪服务,为劳动力的多层次、多渠道合理流动创造宽松的环境。要加强跨地区劳务联系,科学引进劳动力资源,缓解企业缺工矛盾。要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用工,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,要积极鼓励企业使用本地居民就业,鼓励劳动力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。

(二)改善用工环境,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

企业主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,树立和强化“善待打工者就是善待自己”的理念,增强企业自身的吸引力。一是营造“筑巢引凤”的良好企业环境。“栽下梧桐树,引得凤凰来”,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优美的工作环境是吸引企业用工的基本要素之一。因此,建立规范有序的人性化管理机制、社会保障机制、学习培训机制、管理监督机制,是提高企业吸引人才竞争力的有效途经。二是为员工发展搭建良好的舞台。企业要帮助员工开发各种知识与技能,提供实现个人专长的机会,在目前技工普遍难寻的情况下,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在职职工的培训力度,提高产业工人的技能水平,提升技能就业,解决企业用工短缺问题。三是适当提高员工的工资待遇。对大多数劳动力而言,劳动收益仍是其选择就业的首要因素,作为企业应合理地确定和兑现用工待遇。政府要引导企业按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,制定科学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,吸引本地区和外来的劳动力到莱城就业。四是构建良好企业文化。良好的企业文化,有助于加深员工对企业的感情,增进员工对企业的依靠,保持企业员工队伍的稳定性。因此,作为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,加强关爱员工、赏识部下等人性化的管理,要依法用工,对劳动强度、工作时间、工资福利、社会保险等都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照章办事,努力改善工人的生产生活环境;要努力营造奋发向上、争优创先的用工氛围,创造有利于员工发展的企业人文环境;要培育员工“企兴我荣”的理念,使员工溶入企业的生产、生活、文化的各项活动中,努力构建良好的劳动环境,激发他们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形成良好的归宿感、成就感、荣誉感,做到感情留人、待遇留人和事业留人。

(三)加强部门协作,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用工环境

一是积极引导,发挥舆论导向作用。引导企业重视企业文化建设,有选择地培育、宣传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。评选劳动保障和用工诚信企业和失信企业,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要大力表彰宣传,对失信企业要给予曝光和依法处罚。二是规范行为,加大监察执法力度。规范企业用工行为,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保障职工基本权益,解决其后顾之忧,稳定员工队伍,创造良好的务工用工环境。三是完善政策,不断优化就业环境。从舆论宣传、基础设施建设、公共服务等方面入手,统筹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、就医等方面的困难,逐步将其纳入城市管理和服务的范围,在培训就业、子女上学、生活居住、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更加平等的待遇,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,增强对农民工、外来工的吸引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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