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沂水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(17名)

来源:沂水人才网 时间:2021-10-08 作者:沂水人才网 浏览量:

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,经研究决定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合同制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范围和条件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;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、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
(三)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从业资格、身体健康,能胜任本岗位工作;

(四)热爱医疗工作岗位,爱心感强,有较强的服务意识、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;

(五)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、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,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。

二、招聘岗位和计划

沂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

序号

招聘岗位

拟招聘人数

专业

学历

年龄限制

其他岗位条件要求

备注

1

特教老师

5

特殊教育专业、
学前教育专业

全日制师范类大学
专科及以上

30周岁及以下
(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)

符合专业要求;具有特教专业
和学前教育专业资格证书。
有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。


2

护理岗位

7

护理学、高等
护理专业

高中起点全日制
专科及以上

30周岁及以下
(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)

符合专业要求;具有护士执业证
书或成绩合格通知单。


3

客服岗位

5

护理学、高等
护理专业

高中起点全日制
专科及以上

30周岁及以下
(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)

符合专业要求;具有护士执业证
书或成绩合格通知单。


三、报名时间、方式和资格审查

(一)报名时间

2021年10月8日8:30至2021年10月9日下午5:00截止。

上午:8:30-11:30 下午:2:30-5:00

(二)报名方式

应聘人员现场报名须携带身份证、高中毕业证、大学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近期2寸照片2张;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一份(在“学信网”http://www.chsi.com.cn/查询并打印);应聘人员还需自行填写打印应聘登记表一份(附件一);以及无违法犯罪证明和个人信用证明(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均可出具)各一份,于报名时提交。

报名地址:沂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院(沂水县沂城街道向阳路5号)4楼人事科。

电话:0539-8458296。

(三)资格审查

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,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,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。对不符合应聘条件、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并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。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,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。

四、考试

(一)、护理岗位和客服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

笔试时间:2021年10月12日上午,地点:具体见准考证 ;

面试时间:2021年10月13日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地点: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院行政办公楼五楼西会议室。

1、笔试(占总成绩50%)

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。笔试成绩公布后,医院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。面试人员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,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。面试人数按1:3比例确定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,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。

2、面试(占总成绩50%)

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:按照笔试成绩占50%,面试成绩占50%的比例计算。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,尾数四舍五入。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,按1: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。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。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,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;笔试、面试成绩都相同的,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。

(二)、特教老师岗位,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,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、逻辑思维、交流沟通、应急应变及才艺展示等相关能力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将提前通过电话、短信、微信等方式另行通知。

五、体检和考察

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,由医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、考察。

六、聘用与待遇

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、体检、考察结果,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。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,签订劳动合同,正式聘用,根据医院规定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工资。医院按《劳动法》规定为其缴纳养老、医疗、生育、工伤、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。

七、根据我市疫情防控需要,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,要求如下:

1、所有考生做好个人防护,须全程佩戴口罩;

2、考前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卡(绿码);

3、体温超过37.3°者不得参加考试;

4、考前14天无途径中高风险地区通行记录,否则不予参加考试,责任自负。

八、其他

本简章由沂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。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,并及时查看招聘工作微信群通知和沂水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,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,责任自负。

沂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

2021年10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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